商务部:消费市场呈现稳步恢复态势 下一阶段促消费聚焦四方面

4月3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徐兴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快落实各项促消费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着力恢复和扩大消费。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月份至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以及商务部开展的商务大数据对3月份上旬和中旬重点监测零售企业的监测情况来看,消费市场呈现稳步恢复态势。


(相关资料图)

对此,徐兴锋总结了今年以来我国消费市场主要呈现的五方面特点:商品消费提档升级;服务消费明显回升;线上消费平稳增长;线下消费逐步回暖和城乡消费同步恢复。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介绍,一季度,组织开展了迎春消费季、全国消费促进月两大主题活动,举办了全国网上年货节,启动了老字号嘉年华、中华美食荟等重点活动。4月份是绿色消费季,后面还有国际消费季、暑期消费季、金秋购物节等。北京、天津、河北联手举办京津冀消费季,江苏启动“苏新消费春惠江苏”活动;中国建材流通协会、烹饪协会举办绿色家居消费节、国际餐饮产业博览会等活动,形成促消费浓厚氛围。同时,抓好已出台政策落实,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扩大二手车流通,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徐兴锋介绍,商务部着眼于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着眼于恢复和扩大消费。重点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疏堵点解难点。聚焦汽车、家居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出台一批促消费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畅通二手车流通,发展绿色智能家居消费,进一步释放大宗消费潜力。

二是举办消费促进活动,聚人气提信心。继续组织好“消费提振年”活动,充分发挥各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市场主体作用。

三是创新消费场景,扩融合优体验。支持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鼓励各地打造更多的商旅文体融合消费新场景,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扩大品牌品质消费,促进绿色、健康、智能、时尚等新消费,发展夜间经济,打造消费新的增长点。

四是改善消费条件,强供给提品质。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强化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和特色,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释放城乡消费潜力。

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出版的《2023-2028年新零售行业深度分析及投资战略研究咨询报告》统计分析显示:

自2021年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后,进入2022年,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零售行业整体恢复略有放缓。2023年1月,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就2022年全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时强调,2022年消费市场受到疫情冲击较大,特别是聚集性、接触性消费受限,居民消费意愿也在下降,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0.2%。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万亿元,同比下降0.2%;商品零售额39.58万亿元,同比增长0.5%,增速较同期放缓11.3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便利店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0%、3.7%,增速较上半年放缓1.2和1个百分点;百货店零售额同比下降9.3%,降幅较上半年扩大0.9 个百分点。

零售消费市场形势

不过,在展望2023年的消费市场形势时,市场仍保持信心。康义表示,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和线下消费场景加快拓展,消费市场有望逐步恢复,有利条件包括我国居民消费潜力巨大,消费结构升级总体趋势没有改变。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也认为,随着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持续发力,线下消费场景加快恢复,今年消费将呈现稳步发展态势。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短视频和直播等新型消费模式稳步发展,线上消费近年来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受线上购物形态、消费场景限制等因素影响,实体零售增长缓慢。

3月份零售业景气指数为50.6%

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3月份中国零售业景气指数为50.6%,较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3月份,商品经营类指数为50.6%,较上月微升0.3个百分点;租赁经营类指数为51.8%,较上月微降0.6个百分点;电商经营类指数为49.9%,较上月小幅上升1.4个百分点。

其中,商品经营类景气分指数季节性回升。销售额指数为52.8%,较上月小幅上升2.5个百分点,经营预期向好,体现了商品零售季节性规律,也表明企业经营信心进一步增强。盈利水平指数为51.0%,较上月微升0.5个百分点,表明商品经营类企业对盈利水平预期稳定。

3月份,商铺出租率指数为54.3%,较上月小幅上升1.4个百分点,连续3个月上升,表明租赁经营类企业预期经营状况持续好转。

继上月电商业务在线总商品数分指数回归临界点以上后,电商业务实物总销售额分指数3月也回升至临界点以上。当月电商业务实物总销售额指数为50.9%,较上月继续小幅上升1.7个百分点,重回荣枯线以上,表明电商经营类企业销售预期持续向好。

中国商业联合会认为,在促消费政策等因素推动下,消费逐渐恢复常态,零售企业要积极布局一年规划,采购新品,策划促销,迎接消费稳定恢复。

国家统计局15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5%。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表示,接触型消费、服务消费回升较明显。随着疫情防控较快平稳转段,居民出行旅游、文化娱乐消费明显恢复。春节期间,旅客发送量增长71.2%,国内游客出游人次增长23.1%。春节聚餐活动明显增加,1至2月份餐饮收入同比增长9.2%,由去年12月份的下降转为较大幅度回升。

商品零售多数在改善。1至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18个商品类别中,有12类比上年12月回升,其中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

实体店零售销售明显改善。1至2月份,限额以上实体店零售中,百货店零售增长5.5%,明显好于去年。网上零售保持稳定增长,1至2月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5.3%。

我国14亿多人口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明显,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万美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望蕴藏着巨大消费潜力。随着经济逐步恢复,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会逐步增强。今年,中央和地方也在积极出台并推进相关政策,促进消费增长,全年消费恢复向好有很多有利条件。

网络消费和直播电商释放消费潜力

商务部将今年确定为“消费提振年”,将3月份确定为“全国消费促进月”。近期,各地出台多项举措,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增长。其中,多地对于鼓励网络消费和直播电商做出部署,积极引导,加速释放消费潜力。

为培育壮大全市网络消费市场规模,优化网络消费市场结构,加快促进直播电商创新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网络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进一步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升线上销售规模与影响力,北京市商务局将对2023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本次政策支持范围包括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的批发和零售企业,以提供商品销售、餐饮外卖等交易服务为主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直播平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北京特色直播电商基地等相关企业。

通知指出,鼓励网络零售、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进一步提升线上交易规模。具体来看,商品零售总额、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速均不低于全市零售总额同比增速的批零企业,若网零额同比增量不低于1亿元,按“网上零售额每同比增长1亿元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分档给予支持。

若多家申报企业属于同一集团,集团公司全年商品零售总额、网上零售额不得低于全市零售总额平均增速,且全年网上零售额对全市网上零售额的贡献率不得低于1%。此类方向单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全市服务消费同比增速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若营业收入同比增量不低于1亿元,按“营业收入每同比增长1亿元最高支持不超过5万元”分档给予支持。此类方向单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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