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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等19个部门日前印发《辽宁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20项具体措施,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辽宁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推进医养结合作为健康辽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省共有214家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床位52360张,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签约率达到100%,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正逐步得到满足。

《实施意见》指出,一是发展居家医疗服务,增加居家医疗服务供给,完善居家医药价格政策。二是加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改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三是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机构,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四是优化服务衔接,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提升医养结合信息化水平。五是完善支持政策,加大保险支持,减轻税费负担,强化投入支持,保障土地供应,拓宽投融资渠道。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培训,鼓励引导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七是强化服务监管,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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