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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旨在着力健全债券发行管理工作体系、提高债券发行审批效率、提升债券发行全流程管理水平、防范债券违约风险。

管理办法明确,中央企业债券发行实行年度计划管理。结合年度预算管理,国资委一次性审批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以及各级子企业的年度债券发行计划,确定债券发行额度,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据此自行决策具体发行事宜。

央企子企业的发债事项,均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和管理。管理办法指出,中央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确定所属各级子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权限,明确债券发行管理部门、管理流程和内控机制。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中央企业用好债券市场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机遇,及时抓住债券发行窗口,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国家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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