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万联证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据悉,万联证券作为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存在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货币资金、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未能发现发行人大量更改银行流水、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会计基础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问题。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万联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公司合规负责人、保荐业务负责人接受监管谈话。

此外,证监会表示,万联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同时,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所在地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岳品瑜 李海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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