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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消协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家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服务中心2023年第一季度汽车类投诉举报情况通报。据了解,第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家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服务中心共受理汽车类消费投诉举报1346件,平均每月受理449件,共监测到汽车类舆情8件。新车质量问题和虚假宣传、欺瞒隐瞒车况投诉举报问题较为突出。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到,投诉举报涉及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新车质量问题347件,占总量的25.78%;虚假宣传、欺瞒隐瞒车况问题421件,占总量的31.28%;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206件,占总量的15.30%;二手车侵权问题203件,占总量的15.08%;定金、订金侵权问题74件,占总量的5.50%;保养、洗车等服务侵权问题46件,占总量的3.42%;其他问题49件,占总量的3.64%。内蒙古自治区家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服务中心表示,新车质量问题和虚假宣传、欺瞒隐瞒车况投诉举报问题较为突出。相较新车质量问题,虚假宣传、欺瞒隐瞒车况及不履行合同约定问题数量呈现上升趋势。经营者应当更加注重企业自身诚信经营的理念,不断强化自身责任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治区消协提醒消费者,购车前要对所购汽车足够了解,掌握汽车使用、保养方面的相关知识,科学、理性消费。在签订汽车销售合同时,要认真、仔细阅读合同文本,了解订金与定金的区别,以免落入捆绑式消费陷阱。一旦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及时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如有必要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在提车时,要查验随车交付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货物进口证明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对车型、出厂年月、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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