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小伙伴们 ,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个小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深圳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方面的一些说法,有的小伙伴还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深圳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的相关内容。
近日深圳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登录了热搜,也是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那么很多小伙伴可能还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如何,小编也是在网上查阅了一些信息,那么接下来就分享给大家来了解下深圳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具体的情况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深圳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
9月10日,一份深圳市住建局回复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复函在社交平台上广泛传播。复函显示,复婚或再婚家庭,按照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也就是说,结离婚不再追溯三年,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另一方面,同样是昨天(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住建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记者获得的一份深圳市住建局回复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复函显示,新规对深圳715楼市调控政策中涉及到的交易证明材料、转账凭证人认定以及离异人士购房的理解与执行等共计13项细则重新做了梳理。
其中,2020年7月15日上午9:30之前网签录入,2020年7月15日上午9:30之前转账凭证未注明“购房款”、”购房定金”字样,但能提供居间合同或者交易协议的,按照旧政策执行。
转账凭证认定收款人应为卖方本人、近亲属、公婆媳、女婿岳父母或者为其提供的交易服务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付款人应为卖方本人、近亲属、公婆媳、女婿岳父母或购房人本人通过公证委托人员。
对于社保断缴不超过3个月认定,该份文件执行的是连续缴纳时间段内出现一次或者多次断缴但累计不超过3个月。
但这次引起市场关注的是第六条关于离异人士购房的理解与执行。复函显示,复婚或再婚家庭,按照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也就是说,结离婚不再追溯三年,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而针对市场传闻,证券时报记者11日致电深圳市不动产中心求证,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已接到住建局最新通知,复婚或再婚人士不再追溯离异前家庭房产套数,按照现在家庭房产套数计算,只要现在家庭符合深圳购房资格就可以购买住宅。
此前报道:深圳出台“史上最严”楼市限购令
深圳15日颁布实施楼市调控新政,以平抑3月份以来持续升温的房地产市场。新政涉及购房资格、信贷、税收、豪宅税等八方面内容,被市场称为“深八条”,并以其调控力度之大被称为深圳“史上最严”楼市调控政策。
“深八条”中最为重磅的内容是大幅提高了在深圳购房的政策门槛。根据新政,深圳户籍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而之前的规定并无落户和社保在时限上的要求。
在北京西二旗一家IT公司上班的祝先生,毕业后将户口落到深圳。因为没有在京买房资格,他打算近期在深圳买房后离开北京。他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此次深圳楼市新政让他瞬间失去了置业深圳的资格,除了落户未满3年外,他在深圳基本上也无个人纳税记录。
除严格限制购房资格外,深圳楼市新政还在购房信贷、税收以及豪宅税重启等方面有了新要求,提高房产持有和交易成本。新政使得不合要求的人在深圳购房无望,也使得短期突击炒作深圳楼市几无可能。
因为深圳楼市持续火热,调控政策出台成为市场的预期。数据显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3月份起深圳楼市不断升温,房价领涨全国。根据中原地产的数据,6月份深圳二手房价同比涨幅达到14.55%的高峰、环比上涨1.48%,同比环比涨幅均居百城首位,不少投机买房者纷纷入市。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认为,深圳是全国最近一轮楼市上涨的“领头羊”,楼市炒作氛围浓厚。
深圳楼市新政出台之后,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发表点评认为,楼市新政可谓是对症下药,打击投机炒作、违规加杠杆,短期内肯定会压制住深圳房价。张大伟预计,部分投资客很可能开始离场,市场在7-8月开始成交量快速萎缩,房价也将开始调整。
在深圳之前,房价涨势明显的宁波、东莞、杭州近期都分别出台楼市调控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深圳楼市新政的出台至少说明了今年房地产的政策风向,后续其他房价不稳定、上涨过快的城市,也可能会有政策出台。
延伸阅读:夫妻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有以下情形: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zhi出资人子女名下的,dao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微信搜索:知识的传播者,关注知识的传播者公众号,即可了解更多相关最新消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