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6月21日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比例为4.5%,调整人员范围是2020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惠及全省184万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指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金额的养老金,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主要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这一调整办法在实现退休人员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能够适当调整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了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同时兼顾激励的原则。

此次按4.5%的比例调整后,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不同。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据悉,云南省各地社保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实施,预计近期将此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补发到退休人员手中。(赵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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