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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上午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草案)》进行一审。根据草案,北京新建建筑将执行不同的“星级”标准。其中,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性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新建民用建筑、城市副中心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房屋销售合同和验房指南中明确绿色建筑星级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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