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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周一裁定,戴尔科技公司的澳大利亚分公司因在其网站上对电脑显示器的折扣做出误导性陈述,必须向消费者支付 1000 万澳元(约 4710 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据悉,这是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对戴尔澳大利亚提起的法律诉讼,今年 6 月,联邦法院认定戴尔澳大利亚在其网站上对显示器的价格或折扣做出了虚假陈述。
据报道,戴尔澳大利亚公司在 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期间以夸大的折扣售出了 5,300 多台显示器。
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委员 Liza Carver 表示:“这一结果向企业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即对价格或折扣做出虚假陈述或夸大折扣是严重违反消费者法律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戴尔澳大利亚的一位发言人在一份发给路透社的声明中表示:“我们将与受影响的客户合作,提供适当的退款加上利息,并采取措施改进我们的定价流程,以确保这种错误不会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