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金刚玻璃(300093)收到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根据公司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余额14187.33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065.55万元,受限货币资金11121.78万元,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85.78万元,期初为54.87万元。

深交所要求公司分类别说明银行存款的具体用途、存放地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是否存在权利受限或被其他方使用的情形,境外款项余额较期初有所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要求会计师结合银行函证金额及比例、回函金额及比例、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具体替代性程序,对资金流水等的核查程序,说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存在、权利受限情况的披露是否完整准确。

资料显示,金刚玻璃曾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连续三年虚增利润超过1.82亿元,且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和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据金刚玻璃此前披露的2021年年度业绩报告中显示,在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多份投资者诉讼案件材料,涉及投资者索赔金额为5733.54万元,法院已立案,部分案件开庭审理。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金刚玻璃股票,且于2019年1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8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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