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是农民工工资的结算高峰,也是工资结算争议多发期、高发期。
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春节前,“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在全国开展。目前行动取得效果如何?当前讨薪难点在哪里?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涉及人数及金额双降
2020年末,刘某等数十名农民工带着锦旗来到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顺利拿到了200余万元血汗钱。
2017年1月,当地某食品饮料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75名农民工陆续申请劳动仲裁,诉请支付拖欠工资、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金。但法院裁决生效后,该公司法人拒不履行,无奈之下,刘某等人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接近破产,总部又在异地,原本对拿回工资不抱希望了。没想到经过盘活企业闲置资产,终于讨回了应得的工资。”刘某等人由衷感慨道。
2020年以来,人社部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持续加强,积极推广“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在11个省份启动在线仲裁庭审平台建设试点。
据统计,2020年各地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结工资类案件5.5万件,为64.8万名劳动者追发薪酬65.2亿元,涉及人数及金额“双降”,同比分别下降22%、18%。911个企业被列入欠薪“黑名单”。
为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足额拿到工资,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记者梳理发现,近日,北京市出台意见,重点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没钱发、发给谁、怎么发”的问题;云南省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化解欠薪问题隐患;河南明确对企业一时难以清偿欠薪等情况,要简化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动用程序,及时垫付农民工工资或基本生活费。
“近年来,通过连续重拳出击,特别是随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和各项保障制度逐步落地,欠薪高发、多发态势得到明显遏制,一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及时拿到了应得的工资报酬,有关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受到相应惩处。”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李新旺透露,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2021年1月15日,各地共办结欠薪案件31629件,为32.62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33.32亿元。
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
尽管治欠效果明显,但农民工欠薪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其中,工程建设领域依然是“重灾区”。
人社部统计的专项行动阶段性执法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15日,各地查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涉及劳动者30.3万人、金额36.35亿元,分别占全部查实欠薪人数和金额的70%和78%。
从人社部近5年欠薪案件查处数据看,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建筑业)欠薪案件涉及的金额和人数均占到一半左右,岁末年初甚至超过80%。
记者注意到,目前正在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也将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制造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
“从全国范围看,制造业和服务业欠薪问题整体上要少于建筑业;但分地区看,在东部特别是沿海地区,制造业、服务业欠薪问题占比已经有超过建筑业的趋势,如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相对突出。”李新旺说。
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军胜看来,实践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施工单位平时只发基本生活费、待项目结束或年终结算时再向农民工支付大部分工资;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既不编制工资台账,也不提供工资清单;一些单位以为农民工保管工资为由变相扣押农民工工资等。
以工程项目为例,目前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问题仍较为突出,在经营上形成很长的利益链条,大大小小的“包工头”实际承接工程施工,其能否按时足额发工资完全取决于上游能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就直接殃及最末端的农民工工资权益。
历史存量案件有待化解
根治欠薪还需破解哪些关键问题?李新旺表示,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欠薪问题中大量是尚未解决的历史存量欠薪案件,历经多年未有效化解。
在人社部“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反映的线索中,发生在2018年以前的占65%左右。这些欠薪问题一般时间跨度较长,有的涉案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主体都已不复存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查证清楚非常困难。
此外,劳动者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现象较普遍。“劳动者已经拿到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判决,但在执行过程中却由于种种原因执行无果,这属于司法末端的‘执行难’问题,成为当前特别是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李新旺说。
记者注意到,尽管相关条例规定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但在其他行业这种兜底保障制度还处于空白。据了解,目前,仅有上海、深圳等地建立互济性质的欠薪保障金制度。但不少地区在出现企业经营困难、破产倒闭、企业主逃匿等情况下,劳动者报酬权益很难得到兜底性保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显勇认为,高效严密的法律实施机制是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的有力抓手。人社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等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同时,还要全方位加强预防,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
李新旺表示,人社部将在切实抓好已部署的清欠工作措施,特别是“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基础上,在春节前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实现欠薪问题集中接访化解一批,监察执法查处一批,调解仲裁解决一批,司法联动执行一批,应急资金兜底保障一批,确保春节前更多农民工拿到工钱、安心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