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晚间,华宝股份(30074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下午收到衡阳县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其决定对公司董事林嘉宇的违法问题立案调查。随后,公司从林嘉宇家属处获悉,其目前被长沙县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华宝股份表示,林嘉宇为华宝股份实际控制人朱林瑶之子,同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华烽国际投资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烽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香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悦科技”)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目前,就公司掌握的信息,公司未能知悉其被立案调查是否涉及公司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

华宝股份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拥有持续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董事会目前运转正常,林嘉宇被立案调查、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公司管理层将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的稳定和业务正常进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不清楚林嘉宇先生债务情况。经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华烽中国、香悦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情形。林嘉宇被立案调查、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事项不会直接导致公司股权权属产生重大不确定性,亦不会直接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记者 刘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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