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晚间,ST柏龙(002776)连发两则公告称,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自5月5日开市起停牌。同时,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对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ST柏龙在公告中表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完成董事补选工作。此前,公司部分董事陈伟雄、陈娜娜、江伟荣等人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其次,证监会对相关处罚事项责令公司进行改正,其中涉及前期会计报告调整事项,所涉时间跨度较长,工作量较大。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前述调整。

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如ST柏龙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同时,ST柏龙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柏龙的困境不止于此,公司正因虚假陈述行为面临投资者的诉讼索赔。2022年4月19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对公司、陈伟雄、陈娜娜等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ST柏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柏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柏龙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报表项目的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三、ST柏龙在2018年至2020年度存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收到处罚书的同一天,ST柏龙发布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显示,因个人原因,陈伟雄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陈娜娜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江伟荣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黄莉菲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林晓如辞去监事职务,王琦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鉴于证监会处罚已落地,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5年6月10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ST柏龙,并在2021年3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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