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两部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包括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 20% 和 30%,不再区分实施 " 限购 " 城市和不实施 " 限购 " 城市。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LPR ) 加 20 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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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可降低 9 月 25 日起可申请置换贷款、可协商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LPR ) 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此外,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借款人可选择置换存量房贷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两种方式调整,这两种方式有何差别?据悉,从调整结果上看,由于人民银行已经明确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具体要求,即需要符合贷款发放时的当地房贷利率下限政策,预计这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会有明显区别,借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选择其中任意一种方式。
据测算,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可节约居民利息负担,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后,几千万户、上亿居民的财务负担会有明显下降,平均降幅大约为 0.8 个百分点。以 100 万元、25 年期、原利率 5.1% 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房贷利率降至 4.3%,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超 5000 元,可以不用再节衣缩食提前还贷,显著增加消费能力。
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可由借款人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或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水平。9 月 25 日前,银行进行修订合同文本、改造调整系统、识别符合标准的客户等准备工作,并尽快向借款人公布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
存量住房贷款利率下降可减少提前还贷现象
哪些存量房贷类型可以申请调整?据悉,包括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房贷,以及借款人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后者具体包括 : 一是房屋购买时家庭没有其他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 " 认房又认贷 " 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住房贷款利率办理贷款,现在地方政府执行 " 认房不认贷 " 政策的。二是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唯一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唯一住房且地方政府执行 " 认房不认贷 " 政策的。
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要符合贷款发放时的当地房贷利率下限政策。这主要是确保调整过程平稳有序,避免由于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时间不同,而导致利率水平有所差异等问题。
据介绍,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降,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约利息支出,有利于扩大消费和投资。对银行来说,可有效减少提前还贷现象,减轻对银行利息收入的影响。同时,还可压缩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置换存量住房贷款的空间,减少风险隐患。
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为: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5 月为 LPR,2022 年 5 月至今为 LPR-20 个基点。下表为初步统计的与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不一致的情况(不含按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下调或取消下限的情况),具体以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公布的数据为准。
两部门联合发文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除了存量住房贷款利率下降外,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还联合发布通知,对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不再区分实施 " 限购 " 城市和不实施 " 限购 " 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 20% 和 30%。
二是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LPR ) 加 20 个基点。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为不低于相应期限 LPR 减 20 个基点。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不低于上述全国统一的住房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