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既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要求。
“只有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才能保障遵纪守法者的利益,实现投资者保护。”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注意到,今年以来,“零容忍”仍是挂钩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高频词之一,已至少被证监会提及12次。
例如,3月12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委员会组织规则》提到,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贯彻“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委员会运作,依法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同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康得新退市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证监会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坚决依法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积极塑造良性市场生态”;2月26日,证监会组织召开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贯彻座谈会,会议指出,本次刑法修改是继证券法修改完成后涉及资本市场立法的又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零容忍”要求、提高违法成本的重要举措,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行注册制改革的重要法治保障。
“证监会多次强调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反映出监管部门对于那些触及重大违法的公司绝不手软,严格执行对待。”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资本市场重大改革的推进,资本市场生态逐渐变化,市场对于各方面规章制度,不管是退市制度还是监管制度的要求均进一步提高。推动各种制度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强,有利于打造良好的市场生态,使得市场资源得到充分的优化配置。
“在全面推行注册制的背景下,强调‘零容忍’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市场长足健康发展的基石所在。”田利辉表示,落实“零容忍”要求能带来市场的风清气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抓手之一。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证监会官网统计,今年以来截至3月16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累计发布27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涉及内幕交易的“罚单”有13张,涉及信息披露违规的“罚单”有8张,涉及其他类型,如短线交易、用他人账户违法买卖股票等“罚单”有6张。
从罚单类型来看,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仍是被处罚的重点,占全部“罚单”比例约77.8%。
在李湛看来,针对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规而言,应当强化信息披露制度,让中小投资者能有效、及时获得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从而减少上市公司在重组、退市等过程中发生内幕交易行为,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此外,应当加强完善投资者的司法保护途径,使得投资者能通过有效合理的途径进行自身维权。
展望未来,田利辉认为,更好地落实“零容忍”要求,还需要监管不断优化,“首先,应该更好地进行穿透式监管;其次,应该使用科技手段,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让违法违规者无处可逃;最后,应该更多地结合业界实践进行学术研讨,形成一支更专业和前沿的监管队伍”。(孟珂 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