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是今年国家发改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首要任务。为实现这一目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国家发改委明确,要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这意味着,我国超九成城市的户籍门槛将不复存在。业内人士表示,在放开放宽落户门槛的同时,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也要及时跟进,吸引城市新移民“用脚投票”。
超九成城市户籍门槛将不复存在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发展城市群都市圈、建设特大城市以及推进县域发展等方面作出了今年的工作部署。其中首要任务即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
重点任务明确,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根据住建部公布的《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国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在我国679个城市(包括地级市和县级市)中,城区常住人口数量在300万以上的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武汉、杭州、重庆、长沙、西安、郑州、沈阳等30个城市。也就是说,除了这些一线、新一线大城市之外,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我国超九成城市的户籍门槛都将不复存在。其中不乏珠海、汕头、无锡、温州等经济较为发达城市以及南昌、兰州、贵阳等省会城市。
除此之外,一些人口流入的大城市也在探索各种给户籍管理松绑的方式。2020年8月,宁波市不仅将社保缴纳年限由5年调整为3年,还成为全国第一个跨省互认社保的城市:规定在宁波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等三省一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本市缴纳年限。
今年2月18日,南京市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同时,在积分落户时,南京还将实现与苏州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并且探索与长三角城市群中具备条件的省外城市实施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落户限制放开最为彻底的省份是江西。今年2月底,江西省宣布全面取消社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只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就能落户,成为全国首个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省份。
配套改革需及时联动跟进
城市户籍门槛放宽或取消,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铺平了道路,但这并不意味着进城障碍被全部清除,将农业转移人口关心的子女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基本公共服务办好,才是真正完成了城镇化。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在户改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这样尴尬的局面:人口流出的城市吸引力小,即使敞开大门,也难以吸引人前来落户;而大量人口涌入的城市,落户门槛和条件较高,并不能轻易落户。
中国城镇化促进会城乡统筹委副秘书长孙文华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户籍改革背后考量的是城市公共资源的供给能力,正是因为目前城市之间能够提供的公共资源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了出现落户难与不愿落户现象并存的情况。
孙文华认为,为改变这种局面,一方面,人口流入城市需要基于医疗、养老、教育等公共资源的有限配比,结合城市的产业结构和市场结构梳理出人才需求和规模,从而精准引入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人口流出城市要积极提升城市公共资源的能级建设,争取留住人才。
“长期以来,我国户籍制度承载了过多的附加功能。户籍‘含金量’就在于这些附加功能所带来的居民权益差异。因此,户籍制度不可能单方面改善,必须与相关制度联动改革。只有配套改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教育招生、农地流转等其他相关制度,才能真正消除农业转移人口群体落户城镇的各种障碍。”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欧阳慧表示。
据了解,为协同推进户籍改革,上述重点任务在多个方面给出了工作安排。如推动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适时加大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力度,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支持探索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记者 王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