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ST康美(600518)破产重整计划。至此,公司重整计划将正式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相关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通过的债权人人数比例和债权金额比例均符合法定条件,应予批准。
重整计划草案获通过
今年6月4日,揭阳中院裁定受理*ST康美破产重整案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听取了管理人关于公司财产状况、债权申报审查及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说明。经投票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和重整计划(草案)获多数通过。
需要提及的是,11月12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ST康美因年报等虚假陈述侵权赔偿证券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部分连带赔偿责任。这其中就包括了*ST康美的5名独董,即三名独董要承担约2.46亿元的连带责任,另外两名独董要承担约1.23亿元的连带责任。
这五位独董中,4人均为大学教授,每年在*ST康美担任独董所获的酬劳仅十万元左右,却因为*ST康美财务造假案件,每人被判上亿元的连带赔偿。
“康美案启动新《证券法》下的‘核条款’——特别代表人诉讼对资本市场影响巨大。”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向《大众证券报》记者表示。
以股抵债用于清偿债务
自“康美案”在11月中旬一审宣判后,已有ST天润、光弘科技、富春环保等公司对外披露了补选独董公告。本周内,已有西藏珠峰、万润股份、*ST天首、*ST游久、安正时尚、ST星源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市场再度增加了数十名独董辞职。
根据重整计划,*ST康美如能成功实施重整,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企业性质及证券市场主体资格不变,仍是一家在上交所上市的股份公司。公司现有总股本49.74亿股,其中涉及员工股权激励需回购注销的股票3497万股,本重整计划以*ST康美扣除上述股票后的49.39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股票数88.90亿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74亿股增加至138.64亿股。
前述转增股票中,12.66亿股用于解决资金占用问题;11.13亿股向中小股东进行分配;28.79亿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重整投资人作为受让股票条件之一所支付的现金对价,专项用于根据本重整计划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6.31亿股将通过以股抵债的形式用于清偿康美药业的债务。
一位拥有20年股龄的南京股民告诉记者:“独董扎堆辞职,虽然各家公司披露都是因为个人原因而辞职,但整个市场心知肚明,*ST康美五名独董无一例外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他们需赔偿责任高达上亿元,罚金超出了市场预期,这无疑是给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一次重大的震慑。”
11月以来,A股已有接近百名上市公司独董辞职。对此,一研究机构提醒投资者:“因*ST康美造假案引发的独董辞职潮还在继续,数据统计,本月以来独董辞职公告频出,有关公司是新的风险点,短期内需要回避了。”
(张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