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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收到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99亿元,加上已提前下达的47.08亿元,2023年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我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5.07亿元,较2022年增加2.75亿元,增幅5.25%;较2021年增加8.13亿元,增幅17.3%。

据悉,2023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区的47.08亿元,截至5月11日已支出41%,在全部直达资金中支出进度靠前。在多项措施强力支撑下,我区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2023年救助补助资金惠及全区160多万困难群众。其中,包括30多万一二级重度残疾人、16万80岁以上高龄老人、10万城乡特困人员、6000多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我区在强化资金管理时,重点关注资金支出的及时性,努力通过财政资金发放“快一点”,让困难群众口袋里“宽裕一点”、幸福感“多一点”。元旦、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为确保“暖心钱”尽早直达困难群众,自治区财政厅专项调度库款,并与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建立资金发放日报告、户监测制度,对资金发放到卡到户不及时的地区及时通报督促,确保把惠民生、解民忧的实事办早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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