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下称《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法规。

人工智能是上海“集中精锐力量、加快发展突破”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围绕增加人工智能创新的源头供给,《条例》促进开源共享,提升持续创新能力。根据《条例》,上海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制定公共算力资源供给办法,推动公共算力资源台建设与利用,加强算力科学调度,通过算力奖励等方式,为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发展提供公共算力支持,保障中小企业获得普惠的公共算力。

同时,《条例》通过支持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发展,强化人工智能企业集聚,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整体创新突破。《条例》另一特点在于,构建体系化治理框架,维护产业发展与安全。例如,明确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针对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顺应人工智能快速迭代的特点,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探索分级治理和沙盒监管,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拓展人工智能发展空间。对高风险和中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

《条例》还规定,设立人工智能伦理专家委员会,明确其职责,发挥其在人工智能领域伦理规范方面的作用。同时,对相关主体开展人工智能研发和应用进行规范,注重劳动者、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的保护。根据《条例》,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的,应当充分考虑特殊群体需求,设置必要的替代方案。

《条例》明确,上海市有关部门可以就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轻微违法行为等制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上海市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将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专家组成,为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上海市还将设立“人工智能伦理专家委员会”。

《条例》还明确,上海市按照国家部署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协同长三角其他省市打造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上海市推动算法模型交易流通,上海市经济信息化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行业组织制定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推荐目录,降低算法模型交易风险,提高算法模型交易效率。

在产业发展“重点促进”部分,《条例》指出,上海市支持相关主体开展基于先进架构的高效能智能芯片设计创新,研制云端芯片和云端智能服务器,布局类脑芯片,强化软硬件协同适配,支持联合建设研发测试和应用台,加强技术协同和芯片架构互联互通,提升智能芯片产品和技术竞争力,培育智能芯片应用生态体系。

同时,上海市有关部门可以就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轻微违法行为等制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允许试错,也将使科学家在该领域的探索更加大胆,激发创新活力。(张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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