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2020年成绩单陆续公布,“现金分红”持续占据资本市场“热搜榜”前列。
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截至3月30日,842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其中648家披露拟进行现金分红,占已披露年报上市公司数量的76.96%,113家拟现金分红比例超50%。
3月29日,江铃汽车抛出靓丽高分红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7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01亿元。以公司3月29日收盘价25.39元/股计算,A股股息率高达13.69%,B股股息率达到惊人的48.9%。对此,A股市场也给予积极回应,3月30日,江铃汽车刚开盘就以27.93元封住涨停板。
“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是市场的共生共荣体。只有懂得尊重和回报投资者的上市公司,才会赢得市场的认同和尊重。”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此前在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时阐述了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性。
笔者认为,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不仅是上市公司实力的体现,更是增强投资者长期持股信心,增加投资者财富获得感的具体表现。
在沪深交易所互动平台上,现金分红也是今年以来提问最多的问题,达到2340条。与此同时,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也被重点关注。
2020年3月份施行的新证券法已经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分配现金股利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依法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盈余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
2020年4月份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0年10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亦提出,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近日,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
这些制度形成合力,促成了A股市场上市公司分红金额逐年增长,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逐步增多,回报投资者意识不断增强的良好氛围。
据证监会和交易所数据统计,按照实施日期统计,2018年至2020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分别达1.15万亿元、1.2万亿元和1.4万亿元,已经连续3年破万亿元。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已经形成,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用“真金白银”来回报投资者。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所有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都多多益善,也要根据上市公司不同的发展情况区别对待,对于成熟、稳定的企业来说,现金分红是回报投资者的最好方式,但对于成长型公司来说,不分红或是少分红也是可以理解的,通过利润留存上马新项目或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公司良好的发展,也是对投资者的诚意回报。(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