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和“30·60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央行行长易纲近日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召开“绿色金融和气候政策”高级别研讨会上表示,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约1.8万亿美元,绿色债券存量约1250亿美元,规模分别居世界第一和世界第二。
为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近日,央行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绿债目录(2021年版)》)。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王有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绿债目录(2021年版)》界定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制定了与国际标准趋同的分类标准,将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募集资金和投资者资产配置等行为,对于市场规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推动符合国家绿色战略发展的绿色产业和领域融资,推动绿色经济创新发展。
2020年末我国绿色债券
存量8132亿元
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在今年2月份国新办举行的绿色金融有关情况吹风会上表示,截至2020年末,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
回顾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快速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绿色债券作为重要的绿色金融工具,发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是中国贴标绿色债券市场元年,当年中国债券市场上的贴标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2052.31亿元,包括了33个发行主体发行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国际机构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债券53只。
2017年中国境内外发行贴标绿色债券共计2483.14亿元,包括76个发行主体发行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类债券113只。2018年,中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保持强劲势头。中国境内外发行贴标绿色债券共计2675.93亿元,发行数量共计144只。
据中央结算公司和气候债券倡议组织联合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2019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发行人在境内外市场共发行3862亿元人民币贴标绿色债券。以贴标绿色债券的发行总量统计,中国、美国和法国的发行量再次领先全球。其中,中国贴标绿色债券发行总量在2019年位列全球第一。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今年2月份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2020年度分析简报》显示,2020年,中国境内外发行绿色债券规模达2786.62亿元,累计发行规模突破1.4万亿元。
逐步实现国内与国际
通行标准和规范趋同
早在2015年,央行和国家发改委就相继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为界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规范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绿色发展内涵不断丰富、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的持续更新,上述两个文件对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尽快对两个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范围进行统一,并逐步实现国内与国际通行标准和规范的趋同。
因此,《绿债目录(2021年版)》应运而生。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引导更多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实现国内绿色债券支持范围与国际市场相关标准趋同亦将提供重要保障。《绿债目录(2021年版)》的发布实施,对于相关市场主体发行、投资绿色债券等业务将提供更大的便利。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绿债目录(2021年版)》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在框架格式和所支持产业项目上,二者保持了大致一致,特别是四级分类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三级分类名称保持一致,基本涵盖《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的相关绿色产业和项目,大大提升《绿债目录(2021年版)》操作的便利化程度。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汪惠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发布的《绿债目录(2021年版)》在基本思路上与《绿债目录(2015年版)》一脉相承,继承了《绿债目录(2015年版)》分类优点,并保留了绝大部分原有支持项目和领域。与此同时,为适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绿债目录(2021年版)》与时俱进,对分类层级进行了扩充,并且根据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和绿色产业支持的重点,对部分支持项目和领域进行了适当调整。这些做法不仅有利于存量绿色债券的顺利过渡,而且能够适应碳中和目标下绿色金融发展的需要。
《绿债目录(2021年版)》
实现三大重点突破
值得关注的是,《绿债目录(2021年版)》实现三大重点突破。
一是绿色项目界定标准更加科学准确。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高碳排放项目不再纳入支持范围,并采纳国际通行的“无重大损害”原则,使减碳约束更加严格。
前述央行有关负责人强调,煤炭等化石能源在本质上仍属于高碳排放项目,国际主流绿色债券标准均未将其纳入支持范围。《绿债目录(2021年版)》不再将此类项目纳入支持范围,使我国绿色债券标准更加规范、严格,实现了与国际主流标准的一致。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清洁生产和高效利用,对现阶段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债券发行管理模式更加优化。首次统一了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有效降低了绿色债券发行、交易和管理成本,提升了绿色债券市场的定价效率。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认为,绿色债券发行、交易、管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跟普通债券有很多不同。过去由于标准不统一,因此市场参与主体行为缺乏规范,交易、发行、监管成本较高,市场效率较低,而现在有统一标准后就有法可依。依照此统一标准有助于规范绿色债券发行、交易及监管各环节,提高市场效率。
三是为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提供了稳定框架和灵活空间。在分类逻辑上,《绿债目录(2021年版)》实现二级和三级目录与国际主流绿色资产分类标准基本一致,有助于境内外主体更好地识别、查询和投资绿色资产;四级目录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三级目录基本一致,有助于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重点项目得到“清单”式金融服务;随着经济社会、国家战略和国际合作的发展,还可在二级和三级目录中增加绿色农业、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的分类层次,拓展绿色债券支持领域。
汪惠青认为,《绿债目录(2021年版)》的发布,是我国完善绿色债券相关制度的又一项重要举措,随着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规范化、透明化,绿色债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健康,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绿色债券市场。
央行公告指出,下一步,将加强对《绿债目录(2021年版)》的宣传推广,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同时,继续加强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优化应对气候环境变化相关金融标准,持续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统一和中外绿色债券标准趋同,更好地服务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任务。(刘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