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行业分类监管改革正在逐步推进,近日有消息称,监管部门正在酝酿推进信托业务分类改革,探索以信托目的、信托成立方式、信托财产管理内容和方式作为分类的基础,将信托业务分为新的三类: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2月2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部分信托公司知情人士处确认了该消息的真实性,有信托公司人士表示,此次监管划分“新三类”标准意在引导信托行业找到区别于银行、券商等金融业态的特色,其次也为了避免信托业务和私募投行趋同化。

初步圈定分级方向

2月2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部分信托公司知情人士处获悉,上述要求是银保监会2月21日召开会议时提出的内容。

一位信托公司知情人士表示,“监管初步划定的‘新三类’方向是资产管理信托,这其中不涉及信托资金募集;资产服务信托,主要包括集合资金募集以及组合投资;公益/慈善信托三类。该趋势还是依旧延续‘资管新规’颁布以来监管对信托公司转型的引导方向”。

自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以来,破除刚性兑付,压缩通道规模,向主动管理业务转型,最终回归信托本源成为信托行业转型主旋律。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在监管部门持续压降融资类信托的政策背景下,融资类信托规模自2020年三季度以来快速回落。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融资类信托规模为3.86万亿元,同比下降35.13%,环比下降6.57%。

“从2021年的数据来看,传统业务的压降已经差不多完成了。”上述信托公司知情人士进一步表示,监管划定“新三类”分级方向主要有两种原因,首先让信托行业找到区别于银行、券商等金融业态的特色,其次也为了避免信托业务和私募投行趋同化。“新三类”监管文件若正式下发,也代表着监管为信托公司指明了未来发展路径。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此次分类更加明晰了信托行业未来业务方向,促进信托行业回归本源,按照监管长期规划,不断压缩通道类业务、融资类业务规模,同时,提升信托公司投资类业务的主动管理水平,促进信托公司合规运营,持续提升标准化产品的规模和占比。有助于不断推进信托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运用信托资产独立运营独立托管的特点更多地参与到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中去。

强化信托公司本源定位

信托行业分类试点由来已久,2017年4月中旬,原银监会下发了《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说明》(试行),启动八大业务分类试点改革。

彼时,经信托公司自愿申请,属地银监局推荐,最终确定在外贸信托、安信信托、中建投信托、重庆信托、平安信托、中融信托、中航信托、交银国际信托、陕国投信托和百瑞信托10家信托公司启动试点。首批开展分类试点的八项业务为债权信托、股权信托、同业信托、标品信托、资产证券化、财产权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事务信托。

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专题研究报告内容显示,八大业务具体分类涉及不同的标准,虽然任何一元的维度可能都无法穷尽信托业务分类,但是从信托目的、信托财产到信托资金投向与运用方式,再掺杂了信托资金来源(委托人性质)、信托公司主动管理或被动管理。这种多维分类标准需要信托公司在分类中多头考虑,为分类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

此外,信托公司通常受托管理的信托项目数量多、规模大,报送的监管数据也很多,势必需要进行系统化管理,按统一的逻辑和规则实现报送数据的自动生成。目前八项分类的数据来源是多维度的,在系统化过程中,难以通过“依据会计科目提取监管数据”等现行方式实现系统化的自动生成,会对系统逻辑判断和数据的提取形成阻碍,影响数据提取的精度。

一位信托公司人士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新三类”旨在将之前“资管新规”的监管思路继续明确,至于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类名称是否操作便利,还要在具体的管理办法下达后才能深入分析。公益/慈善信托的概念较为清晰,不容易有分歧,但是资产管理和资产服务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可能容易交叉,需要明确界定才好区分。原来提及的财富管理业务,也是信托行业的重点转型方向,可能会纳入资产服务类。

“具体的某个信托公司应该做什么业务,需要结合自己公司的特点、禀赋优势,再去细分,自己找具体方向。例如,公益慈善方面肯定不会重兵投入,因为市场还处于培育期,盈利较少。”这位信托公司人士说道。

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补充称,相较于资金信托、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分类,公益信托这一业务变化不大,资产管理信托和资产服务信托这两大分类可能会有一些业务定位上的变化。过去信托公司传统业务集中在融资业务上,因此信托公司主要服务对象是企业,为企业提供融资;加上长期以来信托产品供不应求,委托人的角色显得相对不重要。新分类更加强调的是对于委托人资产的管理和服务,更加强调信托公司本质是“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强化了信托公司未来业务为客户服务的本源定位。

提升专业资产管理团队数量

若信托行业分类监管改革顺利实施,不仅对信托公司指明转型方向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对潜在风险的有效防控提供了监管保障。

在一位信托行业人士看来,对信托公司来说,存量业务的风险处置问题还要改善,按照新的分类可能部分产品不太符合监管导向,可能还需要时间去清理。信托公司在组织架构调整、人才团队及投研体系建设等方面可能会面临一定挑战。

“在业务去通道化、去非标化、去融资化的背景下,信托行业业务分类还按照老模式进行会对业务理解和统计分析工作带来困难,对行业发展的指引作用大为弱化。”廖鹤凯直言,未来信托的出路在于提升专业资产管理团队数量和质量,回归信托本源,发展出一条符合信托特点、支撑行业长期发展的主业。一手管理好资产,一手服务好实业,形成良性循环,运用信托的制度性优势、风险隔离的特点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不可替代的金融支持。(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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