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熵能新材”)更新创业板招股说明书,时间距离其撤回科创板IPO申请仅半年多时间。
熵能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材料助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驱动型企业,自主研发并生产的产品包括抗滴落剂、增韧剂和聚合物加工助剂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塑料、通用塑料等行业。该公司在回复证监部门问询时表示,企业由于“科创属性是否突出较难严格论证”等原因终止科创板上市申请。不过,即便创业板不对企业研发投入等情况做硬性规定,但无论是基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还是分析企业在同行竞争中的综合实力,研发投入及研发能力都是最重要的因素。在此前提下,熵能新材重销售轻研发、相关数据增长逻辑有悸常理、业绩增长波动明显等问题,仍会影响企业的IPO进程。
业绩增长如同“过山车”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熵能新材实现营业收入2.03亿元、2.65亿元、3.54亿元,实现净利润2591.15万元、5498.71万元、5117.13万元。2019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0.07%、33.79%,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12.21%、-6.94%。报告期内业绩增长忽高忽低犹如“过山车”,尤其2021年度,在营收大幅增长的前提下,净利润反倒呈下滑趋势,显然企业目前尚未形成业绩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未来盈利能力存在较大变数。
与之相对应的是,熵能新材的综合毛利率也波动明显,报告期内分别为29.47%、 37.88%和 28.95%,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公司在招股书中解释称, 2021年毛利率下降系受全球流动性宽松和全球疫情反复导致供需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明显上涨使得公司毛利率有所下滑。
值得注意的是,熵能新材生产高分子材料助剂的主要原材料由石化产品和氟硅化工产品构成,且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分别为74.23%、72.62%和 78.96%。这其中丙烯酸正丁酯、苯乙烯、丙烯腈等石化产品随着石油的价格变动而变动,聚四氟乙烯、氟橡胶和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等氟硅化工产品价格则会因受到供需的波动而变化。
那么也就是说,熵能新材原材料采购方面完全受制于大宗化学品,一旦因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成本增加,且无法被及时转移至下游客户,或通过优化工艺水平、提高生产效率等手段降低生产成本,企业都必须承担因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毛利率下滑风险。
重销售轻研发现象明显
很显然,即使熵能新材不在科创板上市,也仍然需要通过优化工艺等手段来降低生产成本,这也是企业必须加大研发投入的根本原因。更何况,熵能新材2021年已经被广东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且在招股书中作出提示,称公司所处的高分子材料助剂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与国外知名化工企业三菱化学、锦湖化学、 SABIC 和日本钟化等相比,在销售规模、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仍有较大的差距,如果不能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 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保持竞争力,将导致公司在细分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面临市场份额减少,盈利能力下降,甚至核心竞争优势丧失的风险。
但现实却是,除2021年之外,报告期内熵能新材其他年份在研发方面的投入远不及同行业。招股书显示,该公司2019年和2020年产生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879.55 万元和 982.26 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32%和3.71%,而同时段招股书中所列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分别为4.48%和4.12%。
更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熵能新材声称已获得发明专利18项,其中12项专利属于公司核心技术,并已投入规模化生产。但上述18项发明专利当中最晚的申请日期为2016年12月16日,也就是说,该公司已有5年多时间没有新的发明专利申请成功。
熵能新材也曾经在招股书中表示,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规模化生产线没有成熟的工艺包和解决方案,需要自主研发整个生产工艺过程的控制方案,确定关键设备的条件参数。那么在此前提下,如果企业无法及时更新技术工艺,或者相关工艺落后于同行业,将对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产生怎样的影响可想而知。
2021年度熵能新材似乎已经意识到研发的重要性,因此开始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当年研发费用率也达到了3.81%,首次超出同行业平均水平,但却仍然远低于同期5.08%的管理费用率。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人才也是决定研发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但熵能新材研发人员的收入却远不及公司销售人员。以2021年为例,当年该公司支付给研发人员和销售人员的薪酬分别为675.31 万元和437.96 万元, 各岗位上员工人数分别为34 人和11人,因此可知各岗位人均薪酬分别为19.86万元和39.81万元。
可见即使2021年企业提高了研发人员的收入,该岗位上员工所得薪酬依旧与销售人员存在较大差距。基于现实考虑,企业重销售轻研发的做法往往很容易导致人才流失,一旦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另谋高就”的问题,更有可能对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造成影响。
运输费增长与营业收入不匹配
根据招股书内容,熵能新材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咨询服务费、差旅及汽车费用、运输费、业务招待费及广告宣传费等,而由于职工薪酬又与销售收入挂钩,所以从财务逻辑来讲,企业的销售费用增长趋势理论上应与营业收入趋同。
财报显示,报告期内熵能新材产生的销售费用分别为908.96 万元、695.18 万元和 598.61 万元,由于2020年将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当中,因此需要将这部分费用加回后再做增长率核算,而 2020 年及 2021 年调整过后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1088.26 万元和 1013.77 万元。由此可知2020年至2021年销售增长率分别为19.73%和-6.84%,而同时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30.07%、33.79%。两项数据增幅显然并不一致,尤其2021年在企业营业收入增长33.79%的前提下,销售费用却下滑了-6.84%,更是有悸财务增长逻辑,对此恐怕需要企业方给出更为合理的说明。
如果说销售费用包含内容过多,其增长率会受诸多因素干扰,那么与销售相关的运输费用应该最能反映当期营收的增长情况,熵能新材这项数据的表现又如何呢?
经核算可得知,报告期内熵能新材产生的与销售相关的运输费用分别为316.93万元、393.08万元和415.16万元,2020年至2021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4.03%和5.62%,与营业收入30.07%和33.79%的增长率依然存在较大差距。而造成差距的原因,也仍然需要企业方给出合理解释,否则恐怕很难摆脱数据造假之嫌。
多次因环保及安全问题被罚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不断推进,监管部门对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也愈加重视。而熵能新材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会涉及多种化学物质的处理,因此会产生少量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一旦某个环节管理不善,便极易发生影响企业生产的环保事故。
招股书显示,2021 年 7 月 13 日,其旗下子公司珠海平一便因为“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而被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珠环罚字[2021]65 号),对其作出处罚款人民币 10 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仅如此,该公司还曾于2019 年 12 月 23 日因为妨碍安全疏散的消防违法被珠海市消防支队高栏港区大队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港应急(消)行罚决字(2019) 0050号],并处以 1 万元的罚款。
上述两起事故虽未被列入重大事故之利,但已从侧面反映出企业存在疏于管理,甚至是故意逃避监管的问题。而且熵能新材也表示,企业在日常经营仍然存在发生环保事故的潜在风险,并有可能因此面临监管部门处罚,进而影响到正常生产经营。
除此之外,熵能新材旗下子公司熵能珠海还曾于2019 年 9 月 15 日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当时建设工地一名施工人员因施工设备操作失误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19 年 12 月 25 日,熵能珠海因上述事故被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出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珠港建罚(2019) 4 号],并处以 10 万元人民币罚款。
而由于该公司从事高分子材料助剂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其采购的原材料中的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正丁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在安全管理的某个环节发生疏忽或设备故障都有可能会酿成安全事故,甚至会再次威胁到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企业也可能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进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如此,便对熵能新材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根据其在提交上市申请后的时段内仍然发生环保事故的情况来看,显然并没有针对相关风险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这也使其未来的上市之路充满了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