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IPO申请一年之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整装再出发,以全新股东阵容冲刺科创板,25名股东中不仅包含11家私募基金股东,其中更不乏君联资本、高瓴投资等明星机构的身影。拟募资规模也提高了1倍,由前次的5亿元调至10亿元,主要用于基于原子层沉积技术的光伏及柔性电子设备扩产升级、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心等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预计金额为1.5亿元。
资料显示,微导纳米成立于2015年12月25日,主要从事先进微、纳米级薄膜沉积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向下游客户提供先进薄膜沉积设备与相关改造服务及备品备件。
此次IPO,多家知名机构的入股为微导纳米增色不少,不过此类投资机构向来逐利特征明显,通常会在企业上市之后迅速获利抽离,所以很难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起到助力作用。更值得关注的是,该公司财务数据钩稽关系不成立,企业存在为扮靓业绩调整数据的可能性。
营收增长趋势与销售产生的运输费不匹配
招股书数据显示,2018-2020年及2021年前三季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微导纳米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191.06万元、2.16亿元、3.13亿元和2.31亿元,创造的净利润分别为-2827.47万元、5455.11万元、5701.44万元和2055.4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该公司2019年和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414.94%、44.82%;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92.93%和4.52%。虽然营业收入增速突飞猛进,净利润增幅却远远不及前者。
此外,通常情况下,企业产生的销售费用增长趋势会与营业收入趋同,但是微导纳米报告期内产生的销售费用分别为435.91万元、1009.73万元 、2892.89万元 、2305.66万元,2019年和2020年增长率分别为131.64%和186.50%,与其营收增幅存在较大差异。
具体来看,由于微导纳米的销售费用包括职工薪酬、差旅费、质量保证金、业务招待费、市场拓展费和运输费等多项组成部分,因此记者剔除其他因素影响,仅以销售中产生的运输费来进行对比,发现报告期内该公司产生的运输费分别为89.69万元、37.06万元、43.76万元和11.90万元,2019年和2020年增长率分别为-58.68%、18.08%,在营业收入增长414.94%的前提下,为何运输费用却出现了负增长?这其中的逻辑关系显然难以令人信服,这难免令人怀疑,其中是否存在财务数据造假。
3600万元营业收入无数据支撑
招股书数据显示,微导纳米2019年和2020年在营业收入分别为2.16亿元和3.13亿元的前提下,当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仅为1.76亿元和2.30亿元;两者差距比较大,因此记者试图通过其营业收入的财务钩稽关系,来验证企业所披露数据的真实性。
一般情况下,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要么以现金方式流入企业,要么形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经营性债权,因此记者对微导纳米报告期内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核算。
以2020年度为例,其国内营业收入适用于13%的增值税税率,算上增值税后,其2020年的含税营业收入为3.53亿元,当年预收及合同负债新增金额为-6852.7万元,因此可知当期经营性现金流入为2.98亿元,则理论上来讲该公司当期经营性债权新增金额应为5485.35万元。
下面再来看企业实际经营性债权情况。该年度微导纳米的账面应收账款金额为3659.19万元,应收票据金额为8513.91万元,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2618.89万元,由此可以推算出,微导纳米当年的经营性债权新增金额为1870.43万元,与理论上应该增加的债权金额相比少了3614.92万元 。
那么,如此巨额的营业收入既没有通过现金形式实现,也没有通过债权形式实现,究竟体现在什么地方了呢?恐怕还需要微导纳米方面给予合理解释。
招股书数据显示,报告期各期末微导纳米的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0.00万元、 206.53万元、1157.85万元和2504.87万元。2020 年末和2021 年9月末其他流动负债为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及预收款项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即使将上述金额全部视为背书采购,不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中,扣除上述金额后,则2020年度仍有2457.07万元营业收入无法找到数据支撑。很显然,企业为了扮靓业绩而虚增收入的可能性较高。
采购数据钩稽关系不成立
同样以2020年为例,招股书数据显示,该年度微导纳米面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8139.2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比例为33.63%,因此可知当年的采购总额为2.42亿元。
该年度企业产生的电费为102.78万元,然后同样按照13%的增值税率对企业的采购金额进行核算,则报告期内微导纳米实际产生的含税采购总额约为2.74亿元 。
企业的对外采购金额或以现金方式支付,又或者形成应付账款及票据等经营性负债。那么先来看企业的现金支出情况。2020年度微导纳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04亿元,新增预付款项为2.31亿元,剔除这部分的影响后,企业当年实际经营性现金支出为1.02亿元。
再来看当年的企业负债情况,2020年期末微导纳米账面上的应付账款金额为1.61亿元,应付票据金额为6177.11万元,由此可以核算出2020年度企业新增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1.18亿元和1507.82万元。通过核算出的实际现金支出金额及新增的经营性负债可以得知,2020年微导纳米理论上的采购总额约为2.35亿元。而通过上文的核算结果可知,微导纳米2020年度实际的采购总额约为2.74亿元,两者相差-3979.38 万元。
对此,专业人士表示,微导纳米2020年度不仅虚增了营业收入,还虚减了采购金额,以此来达到调高当期利润水平的目的。但如此通过数据调整得来的“利润”,一旦企业达到上市的目的后便可能很快被打回原形,出现业绩变脸的情况。
实际上,国家证券主管机关对企业的财务造假行为实施严格监管措施,不仅形成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类退市情形,且对造假上市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根据造假的严重程度和实际情况,将综合采取包括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移送刑事、集体诉讼、退市等多种措施。
在此前提下,如果微导纳米被证实通过数据造假登陆资本市场,恐怕未来面临的将是更为严厉的处罚。此外,根据其招股书披露的信息,该公司还存在大客户集中、海外采购及综合竞争力不及同行业等诸多问题,对此本报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