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一纸判决,外界无法想象,飞猪的一位员工竟然可以利用不起眼的机票行程单,在4年时间内非法获利1000万元以上,涉及票面金额高达66亿元以上。
《证券日报》记者3月10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获悉,飞猪公司前高级专员罗某等7名被告人日前因非法出售发票罪被杭州余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罗某获刑六年,并处罚金45万元。
对此,飞猪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回复称,“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跟平台没关系。”
一条隐秘的产业链
飞猪是阿里巴巴旗下的综合性旅游出行服务平台,其整合了数千家机票代理商、航空公司、旅行社、旅行代理商资源为用户提供特价机票,酒店预定等服务。
判决书显示,1988年出生的罗某2015年7月入职飞猪任高级专员,负责国内机票自营店铺运营。2019年10月,阿里巴巴集团廉政合规部发现部分客户的行程单被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某甲公司)、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两家公司打印,经调查,这两家公司都与罗某有利益往来。且某乙公司的大股东刘某甲系罗某的妻子,判断罗某可能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客户行程单电子票。
罗某一方面利用本职工作中的便利,登录航信系统后打印机票行程单,出售获利。另一方面,在2016年初,他以代打行程单的名义,向某甲公司股东郭某租赁其公司的账号密码,以及购买空白行程单。2016年,罗某的妻妹刘某注册某乙公司,后以该公司名义登录航信系统,打印行程单及领取空白行程单。另外,罗某前同事王曦、潘某也向罗某提供电子客票号码。
判决书中还详细披露了非法出售行程单的隐秘产业链。
罗某以代打行程单名义向某甲公司租赁账号密码和空白行程单的价格是租账号密码费用1200元/月,空白行程单0.15元/张。2019年,罗某以每个0.3元的价格、共计40万元左右,从数据信息服务公司苏航公司的老板处,购买了约130万个电子客票号码。
由于其他售票平台会到苏航公司用电子客票号查询飞机票状态,所以苏航公司系统中有电子客票号码。通过在航班、舱位、飞行距离等条件中筛选出价格高的航班,基本可以做到每个票号对应的行程单面额在1100元以上,平均每天发送八九千个。
而一旦客户发现行程单冒用,罗某的妻子与妻妹就负责处理投诉。其中飞猪的投诉通过钉钉联系,其他平台客服通过代理公司的对外号码联系。
飞猪被指内部管理失职
涉案的某甲公司和某乙公司,实际就是机票代理公司。但为了谋求利益,机票代理行业非法出售行程单、违规使用虚假行程单的情况,在行业里早有出现。
2011年,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联合民航局清算中心发现,部分代理企业存在行程单纸质载体造假现象,责令7家企业停业,1家企业被注销销售代理资质,9家企业遭警告。行程单纸质载体也可用作报销凭证。
2014年,一家旅行公司的机票代售员为获得更多返点,制作虚假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数百张,后因非法制造发票罪获刑半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代开发票,验后付款,增值税发票抵扣17%,量大从优”、“高价回收各行业发票,开出所有发票均可到税务局验证后付款”……类似小广告在日常生活中无孔不入。
一位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些所谓的‘发票代开’公司,业务范围极广,正常买他们的发票,只需支付所开发票金额1%至2%的费用,比正常税率低很多,而且开具的发票能够通过税务部门的审核。当前,代开发票已经形成了庞大的黑色利益链条,导致了严重的偷税、逃税和漏税,在相关方得益的背后是国家利益的损失。”
虽然飞猪方面一再强调这是个人行为,但上述业内人士也指出,“这是飞猪内部管理的失职,因为罗某显然是利用职务进行犯罪的行为。”(许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