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002102)在最新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中披露,目前已有相关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ST冠福因原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自2018年10月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
ST冠福在公告中表示,目前诉讼案件已基本生效判决,根据相关判决或裁定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公司陡增了巨额债务。为化解原控股股东违法违规问题,公司努力寻求各种解决办法,截至目前,主要债务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相关债权人已向人民法院提出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但公司暂未收到与此相关的法律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ST冠福原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已实际对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启动了向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追偿等法律程序,目前公司已对原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冻结并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除上述事项外,投资者诉ST冠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也备受市场关注。
ST冠福于2021年1月4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且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利益受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法索赔。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3日期间买入ST冠福(002102),并在2018年9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据刘鹏律师透露,ST冠福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获得福州中院受理,且法院已经决定采用“示范案件+平行案件”的审理机制来审理该系列案件,目前一审示范性判决暂未下发,还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仍可继续向公司提起诉讼。(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