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证监会发布了针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专门以“贾跃亭在本案信息披露违法和欺诈发行中,除作为乐视网董事长,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外,作为实际控制人,其超出董事长职责范围和履职程序,违反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利用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力,指使相关人员实施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抽逃向乐视网的借款等事项,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等为由,对贾跃亭有关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笔者梳理了乐视网自上市以来公开披露的72份董事会公告,十年间,乐视网四届董事会审议的279项议案,竟然没有收到任何一张反对票,而仅有的31张弃权票(含多位董事对一项议案投弃权票)中,甚至只有8张由独立董事投出,且均出现于市场已对乐视网持续经营能力存疑之后。
由此可见,独立董事“不投反对票”,体现的是独立董事的不作为、不独立,也正是公司治理的不规范,内部控制失效。
不得不承认,放眼A股,独立董事不作为、不独立的情况仍然普遍。“至今A股独立董事提出过反对票的,甚至不足2%。”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原主任楚序平向笔者强调,“独立董事不作为、不独立,是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须逐步治愈的顽疾之一。”
罗盛咨询合伙人、大中华区总经理程原向笔者讲述,“我们曾对标准普尔500家企业进行了调研,发现他们平均董事会的规模是11人,其中独立董事9人,占比85%。相比之下,沪深300指数公司平均董事会规模为10人,独立董事4人,仅占比38%。”
面对“独立董事事实上是否独立”这一全球资本市场的共性问题,楚序平建议:“可以建立一个独立董事的工会(制度),负责独立董事资格、履职评价等一系列的管理;同时,将过去上市公司大股东直接聘请独立董事、支付相关薪酬的模式,改变为上市公司将费用上交独立董事工会,再由工会聘请独立第三方,选聘独立董事派驻上市公司,根据贡献度评价发放薪酬。”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教授则介绍,虽然美国并未设立独立董事工会,且独立董事的年薪并不高(约10万美元),甚至年薪中还包含着所有调研、沟通、出差食宿费用。“但即便如此,精英人群仍然对担任独立董事趋之若鹜,核心仰仗的其实是‘声誉机制’,也是一种制度安排。”
从本质上看,无论制度创新、文化氛围营造,最终都是要通过影响人的行为,引导、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上市公司“关键少数”。
在程原眼中,高效的董事长,应具备拥护董事独立性、积极寻求不同的观点、鼓励高质量辩论等特质。而作为高效的董事,则有五项应特别突出:第一,董事要有勇气做正确的事情;第二,对管理层提出正确性的意见;第三,拥有准确的商业判断;第四,询问适当的问题;第五,敢于提出问题,避免从众心理。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思倾其一生的研究成果,被学界提炼浓缩为“好的制度才有好的经济表现”。
这想必也是中国资本市场以“注册制改革带动关键制度创新”的初衷之一。无论“发展直接融资,在稳住杠杆率的同时服务好实体经济”,还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都有赖于好的制度,即好的改革与开放。
基于此,董事会有效治理,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依法履职,应当成为中国股市改革的一个重点。(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