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第一股”泡泡玛特港交所上市以来,盲盒概念再次大火。不少消费者为了找刺激、抽大奖,不惜重金购买盲盒。但是,你听说过9.9元就能买一个,15元甚至可以买到一斤的快递盲盒吗?购买这些快递盲盒前,你了解过它们的来源吗?销售快递盲盒是否涉嫌违规?记者带你一探究竟,看看快递盲盒里的“坑”都有哪些。
9.9元买的快递盲盒,是交智商税还是找刺激?
“一入盲盒深似海,从此钱包是路人。”这是流传在盲盒重度玩家圈子里的一句玩笑话。但对部分年轻消费者来说,除了各大购物中心或者商场内的盲盒门店让他们驻足不前,电商平台上名为“快递盲盒”的盲盒线上版,同样吸引了他们的目光。
啥是快递盲盒?当下,最流行的定义即:给一件快递包裹定价,但是内部商品保密,当消费者购买这些盲盒后,获得的商品价值可能会超过或者低于购买盲盒的本金,消费者借此来享受拆快递的乐趣,寻求刺激。
6月2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快递盲盒”关键词时发现,弹出的下拉选项包括大量“快递盲盒衣服”“亚马逊快递盲盒”“盲盒快递手机”“义乌快递盲盒”等关键词。点击“快递盲盒衣服”关键词发现,仅在这一关键词下,包含的商家店铺就有超百家。这些店铺的展示页面上充斥着“9.9元稳赚不亏”“海外盲盒”“无拆封”“100%实物惊喜”等字样。
这些快递盲盒内都包含哪些商品?它们又是如何定价的?购买快递盲盒究竟是不是交智商税?
带着上述疑问,记者随机点开一家名为“乐雅百汇”的店铺,看到该店售卖盲盒分为“随机小盲盒袋”“盲盒1斤装”“盲盒1公斤装”、“大盲盒5公斤装”等,其中,“随机小盲盒袋”价格为9.9元,最贵的“大盲盒5公斤装”价格为185元,但该款盲盒显示缺货。
这些盲盒由于品类、体积、个数、种类等不同,售卖方式和售卖价格也稍有差异。便宜的盲盒不足10元即可拍下,贵的盲盒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店家客服告诉记者:“盲盒玩的是心跳和惊喜,里面的东西没人知道,都是随机发货。运气好的话能拆到想要的东西,但也可能拆不到。”既然快递盲盒内的物品没人知道,内含哪些商品如何告知消费者?
记者在不少快递盲盒网店评论区看到,既有消费者说买到了符合心意的盲盒,也有消费者痛斥“啥也不是,一堆垃圾”。
店家客服称,快递盲盒一般是数码类、礼品类、汽车用品、生活百货等产品,能否买到心仪的产品,全凭运气。记者又打开其他电商平台及二手商品平台浏览,发现快递盲盒的产品类目基本和上述客服所说内容一致。
快递盲盒消费蔚然成风,它们究竟来自何处?
快递盲盒火了,部分年轻消费者在拼手气买盲盒的同时,也开始出现质疑声:这些快递盲盒究竟来自何处?既然快递包装上还能看到原始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为何会被再次售卖?
针对快递盲盒的来源,不少卖家表示是“无主快递”或“拒签快递”,即无人签收或收件人拒绝签收的快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快递公司或派件员理赔过的快件归理赔人所有,在保护好原收寄件人隐私的前提下,理赔人可以自行处理。与之相对,如果无法投递且无法寄回的快件没有理赔,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无主快件。
“乐雅百汇”店铺的客服告诉记者,该店内所有产品均为发往海外的无人签收件,卖出的快递盲盒无空包、未拆封。“为了不泄露未签收用户的隐私,我们会对快递包装做涂鸦处理。”说着,该客服人员就发给了记者一张图片,图内快递用户信息均被黑色签字笔涂抹至无法辨认。
这部分无人签收的快递是如何产生的?记者采访郑州金水区一快递网点后得知,这包括打不通收寄件人电话或长期无人来取的“无主快件”;由于快件外包装破损或运单破损,无法联系到收件人或寄件人的快件,以及因为破损被收件人拒绝签收的快件。
不过,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无主快递”或“拒签快递”并非快递盲盒的全部“成员”,还有很多是商家库存积压产品或退货产品。不少快递盲盒商家多以售卖“无主快递”为噱头,行清库存之便利,这在快递盲盒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
截至6月1日,2021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已突破400亿件,庞大的快递业务量无疑会产生一些退货快递及无人认领快递。但这些快递分散在不同渠道、不同快递网点,远不能达到批量批发的规模。况且,这些快递的存储、转运等又会产生一笔费用。
所以,真正的大批量盲盒货源并非回收,而是“自产自销”。记者从快递业内专家处获悉,部分商家通过网上的营销号,对外声称能拆出手机、充电宝等产品,其实都是为了兜售库存或者赚取差价想出的营销手段。“如果一个网点,购买专用胶带、包装盒或包装袋、小商品,甚至于快递单信息等,完全可以批量生产快递盲盒,这比回收‘无主快递’高效多了。”业内专家告诉记者。
国家邮政局出手贩卖快递盲盒面临清理整顿
“无主快递”究竟应该如何处理?用自制快递盲盒冒充“无主快递”是否违规?
其实,国家邮政局早有明文规定,即使快件无人认领,也必须在快递公司存放一年以上,超过规定时间后需要上交到上一级部门处理,避免客户隐私泄露。今年1月14日,国家邮政局召开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其中就提到,要对贩卖快递盲盒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加强对快递数据收集、管理、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泄露用户信息等违法行为。
而《快递暂行条例》第四条也明确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所以,网上销售的快递盲盒大多是商家自制盲盒但又披着快递外衣的一种促销套路。
不过,这种套路背后的消费风险也是花样百出。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樊建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快递盲盒如卖家所说为“无主快递”或“拒签快递”,且卖家不清楚盲盒中的商品品类,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樊建军认为:“快递盲盒卖家应告知消费者盲盒中商品的品类及商品的产地、成份、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要求的基本产品信息。”
业内专家认为,包括快递盲盒在内的盲盒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需要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放在首位。一旦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消费者在网购快递盲盒时也要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受骗。(丁洋涛)